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关于印发《新区办事处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社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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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日 15时40分
 

 

关于印发《新区办事处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社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

     

各社区、各部门:

《新区办事处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予以印发,望各社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抓出成效。

 

 

 

00八年四月十日

 

 

 

 

 

 

 

 

 

 

新区办事处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

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组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省15部(委局)《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根据义人口组(200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现制定新区办事处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三项治理”)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清查党员、干部及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为重点,集中对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村违法生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规范、有序、严格、和谐的生育秩序,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治理范围

在办事处辖区内,对199071日以来各社区居民和落后村再生育子女的审批情况、违法生育(收养)及处理情况、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收养、怀孕)及处理情况,进行清理清查和专项治理。治理的重点是: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会公众人物(包括各类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合作中的中方雇员部门以上负责人、知名人士等)。

流入人口的治理范围是城乡结合部的裴村村、马岭村、三十铺村、二十铺、千秋村、郭庄村;流出人口的治理范围是有流出育龄妇女的社区。

三、方法步骤

“三项治理”行动采取自下而上、个人申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自查与清查相结合、清查与处理相结合、处理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5日前)

1、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写标语、挂横幅、出宣传车、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国家十一部委和省十五厅(委、局)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及“三项治理”的部署、要求。

2、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三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项治理”行动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三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三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3、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办事处、各社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群众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

(二)清查公示核查阶段(45日至20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社区和各企业要统一清理清查,督促检查,汇总上报。

1、自查自报。办事处各部门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会公众人物都要如实填写《计划生育情况自查申报表》,如实申报本人生育情况。自查自报情况必须在本单位、本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各部门、各企业、各社区要组织好本部门、本社区有关人员的自查自报及公示工作,认真对照人员花名册、工资表、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有关票据和处理结论等,对有关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自查申报表》逐一进行审核,经单位计生专干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由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并于2008419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办事处“三项治理”办公室。

2、清理清查。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各社区、各部门、企业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清理清查。清理清查重点是没有如实申报的单位和个人、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对象。在清理清查过程中,一是计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MIS数据库信息,查询199071日以来各社区居民、落后社区再生育人员名单,为调查核实工作提供依据;二是要与公安机关相协调,根据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情况有目的的开展清理清查;三是要广泛发动群众对违法生育行为进行举报,并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四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排查,对重点对象进行调查;五是要与199071日以来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情况相结合,从中发现问题。

3、调查核实。对199071日以来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对象,由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核实以下内容:(1)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行为是否符合政策,是否具有审批手续;(2)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是否接受过处理,处理是否到位。

4、汇总上报。核查结束后,各社区、落后村要将清查情况、有关人员违法生育情况认真汇总,按199071日—1995630日,199571日—19991231日和200011日以来三个阶段填报,并于2008419日前将汇总表和分阶段汇总表一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办事处“三项治理”办公室。

(三)处理和整改总结阶段(420日至30日)

1、依法处理。对清查出的违法生育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十五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要同时进行。对在自查自报期间主动申报其违法生育行为并主动接受组织处理的,党政纪处分在规定的幅度内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经群众举报查实的,由办事处、各社区主要领导亲自进行谈话,管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进行谈话。对仍不承认的,可按照省15厅(委局)的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拒不进行鉴定的,视为违法生育,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2、汇总上报。处理结束后,各社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于2008420日前将各社区党员、干部、落后乡村违法生育及处理汇总情况、流出(流入)育龄妇女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上报办事处“三项治理”办公室。

3、认真整改。针对“三项治理”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各社区、落后社区要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到位。通过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整改结束后,各社区要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办事处“三项治理”办公室。

4、完善制度。各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联系制度、计划生育情况审查制度、再生育审批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5、建档立卡。要认真搞好有关案卷整理工作。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科级干部计生档案,涉农办事处要建立村两委班子计生档案,五个城区办事处要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6、“三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落后村、各企业要于200851日前将“三项治理”情况书面总结报送办事处“三项治理”办公室,并做好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办事处 “三项治理”工作的验收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三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十五厅(委局)《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权威性,打击和震慑违法生育行为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制度规范健全、活动开展扎实、治理成效显著,切实把“三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三项治理”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各社区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奖惩激励措施和考评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搞好协作,层层负责,集体把关。 办事处“三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公安、卫生、教育、民政、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及时提供人事编制花名册、财政发放工资花名册、公安户口登记册、医院新生儿情况登记册、卫生防疫情况登记表、各幼儿园、学校登记册、新婚夫妇登记册、因违法生育受处理人员登记册等相关资料,用于印证各类清查对象是否如实申报。要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和依法依纪查处等工作。要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促检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 在活动开展期间,“三项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督促检查,对“三项治理”工作好的社区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社区要进行通报批评。“三项治理”行动结束后,办事处里要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和违法生育人员处理情况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三项治理”专项行动中,既要积极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又要依法稳妥进行,要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五)及时变更信息。 在“三项治理”期间,对违法生育对象主动报告并及时录入MIS数据库和上档管理,在年终目标考核时,不计入各社区考核成绩。凡主动报告并积极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的,不再追究各社区、部门和领导责任。对违法生育行为隐瞒不报和不积极查处的,要追究各部门、各社区,各企业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六)加强信息上报工作。 要加强对“三项治理”行动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重大活动、好的作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汇总上报。每阶段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社区要及时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办事处“三项治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义马市人口计生委信访科  2535513  13707645689

义马市人口计生委电子信箱:ymjsw@163.com

新区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   2201110   电子邮箱 ymxqj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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