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关于2009年度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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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1日 15时37分
 

新办〔2009〕2号
 
关于2009年度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
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

方        案

 

各部门、各社区: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组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省厅(委局)《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河南省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三门峡市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义人口组[2009]2号》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现制定新区办事处2009年度《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处理党员、干部及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规范、有序、严格、和谐的生育秩序,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方法步骤

2009年度“三项治理”行动采取群众举报与核实相结合、深入清查与处理相结合、处理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再发动宣传阶段(2月18日一26日)

    各单位要根据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媒体的作用,采取写标语、挂横幅、出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国家十一部委和省十五厅(委、局)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及“三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违法生育人员不得评优、评先、担任领导干部,不得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规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回头看阶段(2月28日一3月23日)    

    各单位要对去年 “三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凡发动不充分、申报有盲点、措施不得力、处理不到位,甚至图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补课;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各单位均要重新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向群众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再次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深挖细查2008年来应申报而未申报的违法生育对象,彻底澄清生育二孩以上的人员情况。  

    (三)处理阶段(3月25日一4月25日)

    各单位要在清理清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清查出的违法生育对象,严格按照省十五厅(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入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要同时进行。凡群众举报2008年应申报而未申报的违法生育人员,要从重从快进行处理,确保100%处理到位。对纵容包庇违法生育对象和干扰案件处理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对于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起到打一儆百的作用。

    (四)整改总结阶段(4月25日一5月20日)

    1、认真整改。针对“三项治理”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通过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整改结束后,各社区要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

    2、完善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联系制度、计划生育情况审查制度、再生育审批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一加强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3、建档立卡。要认真搞好有关案卷整理工作,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办事处要建立股级干部计生档案,社区要建立村(居)委班子计生档案,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为党员、干部提拔、奖惩进行计划生育审核提供提依据。“三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 “三项治理”情况总结报送办事处三项治理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三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十五厅(局委)《关于完善入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权威性,打击和震慑违法生育行为的有效途径,也是办事处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制度规范健全、活动开展扎实、治理成效显著,切实把三项治理力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绩。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三项治理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奖惩激励措施和考评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在活动开展期间,党工委、办事处将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三项治理”工作好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活动结束后,市里要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违法生育人员处理情况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恶性事件发生。“三项治理”专项活动中,各社区既要积极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又要依法稳妥进行,要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坚决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四)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社区在“三项治理”活动中,要注意加强联系,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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