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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意见: 一、坚持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 1、各村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各项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模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人口流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入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属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提供市民化服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以多种形式增强其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的融合。 3、流出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流入地,从源头上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外出入员的登记工作,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二、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1、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改革和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可以凭证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流入地要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建立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对流入和流出的要依法免费办理相关手续,努力做到上门服务。 2、坚决维护合法权益。严禁在签订合同和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开通维权热线,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坚决 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互通信息,完善统计制度,促进“一盘棋”管理和服务格局的形成 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改革和完善统计信息制度。合理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指标,建立常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基础信息统计制度。加强出租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出租屋和封闭住宅区管理为重点,强化社区外来人口登记制度,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户有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全面实行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制度,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积极探索“以房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领导,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各村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各自职责。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2、完善评估制度,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要按照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将违法生育一并纳入流入地和流出地“两个纳入”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工作评估标准和体系,实 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实各项奖惩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