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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职责
1、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接收教育工作。 3、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4、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治保会例会制度,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充分发挥治保会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 5、加强对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 6、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 7、做好办事处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维持办事处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办事处大局稳定。 8、协助办事处抓好群众稳控工作,加强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打击力度,建立非正常上访人员、缠访和老上访户的人员档案,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和诫勉谈话。 9、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对自行车的管理,负责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积极完成办事处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