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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2009〕7号
关于在新区办事处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社区、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根据《义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义政[2009]10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办事处实际,现就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受资源开采和初加工企业成本制约,电力、煤化工、刚玉等生产企业产品市场售价与成本倒挂,生产经营困难,开工不足甚至停产,下岗人员增多,经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扩大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手段,是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迫切需要,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重大的政治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现政府服务载体的创新,服务形势的拓展,服务质量优化,努力把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加快实施三门峡8155投资促进计划,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为实现跻身中原、第一排头兵和奋力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着力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的发展 积极争取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做好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谋划和筹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4万亿国债及省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保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清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严厉查处在辖区企业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格实行企业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工作制度,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经市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履职不收费”。 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集中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采取从重从快方针,快审快结,依法对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严惩。 助企业渡过难关 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对暂时因资金困难无法还债,但是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本着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采取慎重灵活多样的诉讼保全措施,大力加强调解工作,采用设置担保等方法促使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企业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 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高度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情况,把大量安置返乡农民工的企业作为重点的服务企业,搞好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举办不同类型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吸引农民就地转移。 三、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服务年活动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方法,办事处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服务年活动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严格督察检查 要围绕企业所需,尽力搞好协调服务,严禁以服务企业为借口,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企业负担。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察和指导,检查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努力在辖区形成服务企业、良好发展的导向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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