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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适合办事处的有关执行办法、管理细则。 2、负责组织并参与本辖区内村镇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并报市规划部门、办事处批准并组织实施。 3、受理建设项目的申请事宜,负责规划选址的初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有关项目的规划报批、报建;并协同市规划部门进行现场放线定位,协同市建管部门进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4、负责办事处农户建房的规划选址、报批,以及农房建设的放样,施工质量、安全、验收工作。 5、参与市建设、土地管理主管部门处理违法用地、违章建设。 6、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农村房屋拆迁管理以及村镇房屋产权、产籍办理登记工作。 7、负责村镇建设中民事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并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8、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9、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