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新区办事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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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5日 17时39分
 

党政办工作职责

 

1、积极做好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起草或审核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组织、安排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督查和落实。承办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3、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统战等党建日常工作;做好机关文体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4、负责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指导关工委工作。协调做好工会、团委和侨台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

5、梳理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和管理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合作情况,介绍办事处政策法规,为客商提供咨询和服务;负责项目投资者的接待、洽谈工作,竭诚为引进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协助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负责行政村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6、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指导辖区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

3、负责反邪教宣传和“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工作

4、指导社区开展“禁毒”的宣传、帮教和检查工作。

5、负责社区警务室的建设和协警员队伍的管理。

6、协调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两劳”帮教和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

7、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生办工作职责

 

1、制定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

2、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3、指导督促各村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帐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定期开展“两查两补”,杜绝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5、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审检证。

6、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7、指导辖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

8、完成办事处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中心工作职责

 

1、围绕办事处中心工作, 积极主动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健全文化网络, 组织文化活动, 培养文化骨干,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当好党的喉舌。

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对非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4、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认真保护管理本地区的文化遗产和现有文物。

5、搞好民间文化的管理、收集、挖掘,弘扬民族文化。

6、加强对外来文艺团体在辖区巡回演出的管理。

7、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规划和设计,保证办事处各项工程顺利完成。

2、按照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完成各涉农部门的业务培训,并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3、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搞好办事处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

4、组织发挥好各种协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搞好农产品的产后外销工作。

5、运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

6、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扩大有效灌溉面积覆盖面。

7、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辖区人居环境。重点抓好植树造林和“一池三改”工作。

8、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9、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适合办事处的有关执行办法、管理细则。

2、负责组织并参与本辖区内村镇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并报市规划部门、办事处批准并组织实施。

3、受理建设项目的申请事宜,负责规划选址的初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有关项目的规划报批、报建;并协同市规划部门进行现场放线定位,协同市建管部门进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4、负责办事处农户建房的规划选址、报批,以及农房建设的放样,施工质量、安全、验收工作。

5、参与市建设、土地管理主管部门处理违法用地、违章建设。

6、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农村房屋拆迁管理以及村镇房屋产权、产籍办理登记工作。

7、负责村镇建设中民事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并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8、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9、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辖区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辖区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辖区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辖区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辖区优抚对象定期发放抚恤金,对现役军人家属发放优待补助金。

4、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6、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7、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3、向其它部门转交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协调解决。

4、对群众工作站、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5、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6、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7、定期研究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8、负责协调、指导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

9、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办工作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辖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2、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3、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6、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7、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8、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9、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办事处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妇联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基层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成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组织、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和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各项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工作,努力争创“巾帼示范岗”。

3、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妇女努力争做知识的女性、智慧的女性和文明的女性。

4、 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处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培养和推荐优秀妇女入党、上岗。

7、积极完成市妇联、办事处党工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保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负责对参保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3、负责对参保农民应缴费用进行催缴、管理、支付。

4、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5、协助建立医疗保险各类表册、材料,规范使用。

6、负责对参保群众住院期间的各种单据处方进行审核把关。

7、按要求和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数据。

8、认真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和办事处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议决事项、工作部署,承担检查督促等工作。

2、负责指导辖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承担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措施等任务。

3、负责牵头制定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意见等,承担有关政策性问题的调研。

4、负责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承担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等工作,及时反映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

5、认真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办工作职责

 

1、负责企业工作,对办事处归口管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要求企业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2、完善服务体系,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3、协助新上企业办理各种证照手续,帮助企业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4、依法进行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中、小型煤矿的监管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5、依照《劳动法》及时查处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损害职工利益的不良现象。

6、按时上报各种企业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完成办事处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武装部工作职责

 

1、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负责办事处武装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民兵工作,坚持以《民兵工作条例》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为依据,落实上级武装工作和民兵基层建设要求。

2、负责本辖区的民兵组织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落实民兵参训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兵训练工作。

3、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建立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组织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4、负责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落实抢险救灾的队伍,配合维护社会治安。

5、协调联系辖区内单位完成上级军事部门给予的各项任务。

6、负责兵役、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国防潜力的调查、登记、核对及征集。

7、负责征兵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8、做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国防动员工作。

 

派出所工作职责

 

1、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接收教育工作。

3、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4、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治保会例会制度,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充分发挥治保会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

5、加强对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

6、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

7、做好办事处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维持办事处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办事处大局稳定。

8、协助办事处抓好群众稳控工作,加强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打击力度,建立非正常上访人员、缠访和老上访户的人员档案,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和诫勉谈话。

9、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对自行车的管理,负责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积极完成办事处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土地所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

2、做好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工作;

3、承担农村宅基地及民营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作;

4、做好土地、矿产等基础性统计工作;

5、协助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6、承担有关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做发好村镇和个人等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核实工作;

7、参与统一征地、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海域有偿使用等有关工作;

8、承办办事处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办工作职责

 

1、负责办事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辖区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2、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办学方向,发展辖区教育事业。

3、协助办事处做好辖区教育工作,保证辖区内中、小学生“四率”达标。

4、协助学校做好常规管理、量化、考评,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工资结构制。做好中小学生的减负工作,杜绝乱收费行为,规范用书管理,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5、积极开展创建无文盲居委会,扫除青少年文盲、无文盲率达98%以上。

6、协助学校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7、负责办事处重大节日和其它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工作。

8、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税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税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积极配合办事处抓好财源建设,拓宽税源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3、严格执行预算、决算制度,及时编报年度预算、决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4、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监督,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支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入帐,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6、在辖区范围内建立健全各行政、企事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会计委派,规范帐务管理。

7、完成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工作职责

 

1、协助办事处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调解处理疑难民间纠纷。

3、指导管理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培训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5、协助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劳动保障站各项工作,指导本站工作人员开展好业务。

2、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学习业务知识,并有计划地进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3、深入辖区,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富余劳力就业再就业需求情况,企事单位用人情况。

4、掌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5、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社会新成长劳力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6、承担市劳动保障局和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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