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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义马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争取农村信用社对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和居民创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重大意义 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创建农村信用工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构建良好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对于培育农户的信用观念、增强农户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可以确保支农信贷资金的稳定增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第三,创建农村信用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诚实守信、履约践诺”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能够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努力争创信用办事处。 三、基本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农信社主办,我区积极配合,农民热情参与”的基本原则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扎实推进”的工作方针,有序推进,稳步实施。 四、创建目标 大力开展信用农户、信用工商户、信用中小企业和信用村的评选活动,使全区信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民讲诚信、守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争取农村信用社支农信贷资金投入,促进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力争2007年底我们新区办事处成为“信用办事处”。 五、具体步骤 1、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办事处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刘彧为组长、副主任姚勇智为副组长、各村支书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区办事处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督查、验收、总结等工作。 2、宣传发动 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通过标语、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评定标准和程序步骤,进一步加深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的认识了解。同时,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全面宣传和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3、试点创建 信用户、信用村的评定工作要按照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试点。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申请信用户的由农户对照评定条件,自愿提交“申请书”,由村委会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新区创建领导小组,经验审后报农村信用社认定,认定后发给《信用证》和“信用户”牌,享有信用户相关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申请信用村由村委会对照评定条件,提交“信用社申请书”,上报新区创建领导小组,经验审后,报农村信用社认定,认定后发给《信用村证书》和“信用村”牌匾。 4、总结推广 创建领导小组根据试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创建程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 5、全面创建 创建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企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登记,逐人逐户建立经济信用档案,初步建成诚信数据库并投入使用,同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认真清理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及拖欠的各种税费,全面推动创建农村信用工程活动的开展,力争2007年底,我们新区办事处成为“信用办事处”。 6、巩固完善 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社会信用管理机制,巩固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