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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全面提高我辖区农村环境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41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决定在我辖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点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环境监管、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辖区大部分村庄达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环保基础设施配套的标准;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建设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 2、近期目标 到2010年,基本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实现道路平整,庭院整洁、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彻底解决,土壤质量状况基本清晰,土壤治理与修复取得试点成果;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通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逐步清除简易厕所,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结合“一池三改”和农村沼气能源建设工程,资源化利用人畜粪便,逐步消灭“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现象;引导农民绿化、美化村庄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整治村庄河道、沟渠与坑塘,实现水清、岸绿;逐步改善村庄道路状况,主要道路完成硬化平整。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统一的垃圾中转站,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并按照是否可降解集中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倡资源化利用或进行集中处理。在条件不具备的村庄,可采取堆肥或就近简易填埋;在条件较好的村庄,可实行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或进行集中处置;同时要组织人员对历年积存的垃圾进行专项清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自然系统就地处理或通过沼气池净化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 2、保障农村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在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基础上,在村民集中聚居区要逐步建设集中供水系统,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合理布置取水点位置,选择远离污染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污染预防措施,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3、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制定和完善城乡环境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工业企业布局。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防止市区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工艺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要积极给予扶持。坚决制止私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建立生态恢复责任制,对已造成生态破坏的矿区逐步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切实维护矿区农民的环境权益。 4、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 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加快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对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实行规范的环境管理、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必须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5、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实施沃土工程,避免或减轻土壤污染,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6、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产业,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引导农村经济社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的道路。 三、重点建设工程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现有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10—20个垃圾筒(箱),及时收集村庄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垃圾转运工具、中转站。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条件不具备的村庄建设垃圾简易填埋场;在条件较好的村庄,按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要求,设计与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根据各村情况,选择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净化池等技术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3、生态示范创建工程 到2010年我办要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同时各村要争取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生态文明村。 (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建设1个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重点在工业企业污染较重的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部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和完善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防治示范工程。结合实际,选择生产沼气、堆肥及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有效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力求实现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十一五”期间,建设农用沼气池500户以上,同时建设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四)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要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在我辖区内选择1个试点,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开展食品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做好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工作。 (五)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加大对我辖区的环境监测、监管与宣传教育力度,达到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区办事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1),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抓好对各项工作的落实。党政办、企业办主要负责实施行动计划的协调与督查,环境优美小城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的选点、组织与考核,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的监督管理及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等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工程项目的计划、立项;财税所负责重点工程项目所需资金的投放;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村庄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镇建设中心负责村庄道路及照明设施建设;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村庄绿化工作;以及村庄河流、沟塘整治及饮用水达标示范工程和高效、实用农村环保技术的引进、研发与推广。各村、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抓好落实,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树立典型,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提高保护和参与建设农村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生活消费习惯。 (三)加大投入,多方筹资 各村、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重点加强对五个方面的投入:一是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二是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三是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四是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五是环保宣传教育。同时要积极鼓励、引导村民、村集体和社会各界自愿参与。 (四)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